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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法保护

马来西亚年假几天

马来西亚的年假天数取决于你的服务年限。根据 1955 年雇佣法令,员工可获得 8 天、12 天或 16 天年假。

为什么

很多马来西亚员工用的假期比法律规定的少——原因是不了解法令,或者职场文化让他们不敢请假。知道自己确切的年假权利,才能放心规划休息,无愧地行使法定权益。

是什么

根据 1955 年雇佣法令(EA),受法令保护的员工(月薪 RM4,000 及以下,或无论薪水多少的体力劳动者)享有:服务不足 2 年:8 天年假;服务 2 至 5 年:12 天年假;服务超过 5 年:16 天年假。年假必须在当年使用,未用假期只有在雇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结转。若雇用关系终止,未用假期须以薪资形式支付。

普通人 vs 成功者

普通人的想法
成功者的想法
我不敢把假请完,怕老板觉得我不敬业。
年假是法定权利,不是老板的施舍。我会规划好休息,把年假用完。
我做了 3 年,老板只给我 8 天假。
服务满 2 年后,法令规定我有权享有 12 天年假。我会查合同,然后和人力资源部反映。

要怎样

  1. 1查看你的合同:找到年假条款,与法令的规定对照。
  2. 2记住你的入职日期:在满 2 年和满 5 年时,你的年假天数会自动升级。
  3. 3把假请出来:如果雇主既不允许结转、又拒绝支付未用年假,这是违反法令的行为,你可以向劳工局(JTK)投诉。

故事

Amirah 在一家物流公司做了 3 年。合同写的是每年 8 天假。她问 HR 能不能调整,HR 说公司政策固定不变。她查了雇佣法令,确认自己受法令保护,正式提出要求。HR 最终更正了记录,并补回了她前一年少给的 4 天假期。

参考来源

  • Employment Act 1955, Section 60E
  • Labour Department Malaysia (JTK) — jabatan.jtk.gov.my

重要免责声明

本文仅供一般资讯参考。实际个案可能不同,请咨询马来西亚劳工部或合格律师。